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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兵团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15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党委 编辑: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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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党委

2015年,兵团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司法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兵团纪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兵团监狱局党委一届二次(扩大)会议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和查办案件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司法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兵团纪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兵团监狱局党委一届二次(扩大)会议、兵团监狱局纪委一届二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

(二)贯彻落实与兵局党委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做好层层签订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

二、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

(三)加强纪律建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要克服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驰现象;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三、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四)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要加强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狠抓“两个为主”,即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约谈制度,从体制上解决压案不查和瞒案不报的问题。

四、 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五)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委要负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突出追责问责的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加强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级要充分利用专兼职警务督察队伍,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七)结合司法部 “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活动,和开展的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缴活动,重点整顿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违禁品、违规品实行责任倒查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六个一律”,对执行不到位的,要从严追究各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责任。

五、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八)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所在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六、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

(九)加强和完善对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筛选、报告和办理工作,及时进行查办,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各监狱纪委、师局纪委应每月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案件线索及查证情况。

(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四风”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监狱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为罪犯转递现金、手机等违禁品,从中捞取好处的案件;严肃查处在罪犯日常考核、岗位调整、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中弄虚作假违规执法的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

(十一)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大督办和交叉办案力度,对发生在监狱的违纪线索,原则上由师局组织警力,异地用警查处,要加强对基层办案的领导,对那些纪委长期不办案或者办案工作长期落后、办案质量不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十二)决不允许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决不允许将已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送;决不允许将已违反党纪政纪应当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而不处分或重违纪轻处理。对发生上述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进行追责。

(十三)要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办案队伍和审理队伍建设,突出以案代训。由各师局组织,每个监狱至少选派1名纪检监察干部赴当地纪委、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参加办案,时间不少于3个月。

(十四)兵局纪委和师局纪委都要通过业务培训和实际办案建立查办案件和案件审理人才库。

(十五)适时召开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研究工作,通报情况。贯彻落实《兵团监狱系统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要把确保安全作为办案第一要求,对2012年司法部25号令颁布以来,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质量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七、 以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

(十六)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进”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继续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十七)修定完善各级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局纪委、基层纪委绩效考核目标。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反映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

(十八)以精细化绩效管理为抓手,重点在把各项工作做实上下功夫,创新考核模式,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作风建设、案件检查、案件审理、风险防控机制等各项工作,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重视和运用互联网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不断聚焦和提升网络监督的正能量。

八、 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十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实现“三转”,强化执纪监督,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贯彻落实《兵团监狱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

(二十)改进和加强纪检监察学会工作,用理论指导实践。完成2015年度学会调研任务,按时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