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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监狱一线民警的群体激励

发布时间:16年11月02日 信息来源:兵团监狱管理局新闻中心 编辑: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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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静

激励,顾名思义是激发、鼓励。它是一种能使人将外来的评价或鼓励转化为自觉行动的刺激。在民警管理中,注意正确运用激励手段激发民警工作动力、发挥民警工作潜力,是领导者的一项重要工作方法。

现代管理意识是把传统的对工作的管理转入到人的管理,在对人的管理中又十分强调激励手段的运用。行为科学理论告诉我们,人的行为产生,遵循这样的规律:需要引起动机,动机产生行为。实践证明,激励对人的行为具有很大促进作用。这种激励既有外在的他激励又有内在的自我激励。激励的过程,其实就是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过程。

我们在对民警管理中,注重对一线民警的群体激励,强化了民警的进取意识,提高了民警的需要层次,把民警引向为实现监狱工作目标而努力进取的最佳状态,收到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下面试从激励的实施与操作角度谈一些体会与思考。

(一)针对队伍的实际情况在激励上做文章。

分析本监狱民警的基本构成,存在着“二强二弱”的矛盾。所谓“二强”,即监狱民警政治素质、文化程度强,具有一定的优势;党员民警比例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民警占大多数。但同时监狱民警中又存在“二弱”,即从事过管教工作的民警偏少,实践经验弱,没有专业工作经历的社会招录民警和院校毕业的民警较多;另外民警群体来源广,个人的性格、经历、经验不同,工作磨合少,协同配合作战能力弱。

针对上述“二强二弱”的现状,我们通过在激励上做文章,积极鼓励民警发挥自身优势,扬长避短,用团结、拼搏、奉献的意识克服面临的困难;不断地激励民警在实践中学知识、学技术、学技能,及时肯定民警思想上的闪光点和取得的进步;监狱特别注意根据每个民警个体的情况实行最优组合,达到优势互补,让每一个民警放在最适合的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

(二)实施激励措施,发挥激励效应。

激励可分为精神激励、物质激励、群体激励、个体激励、正激励、负激励等等。但只有各种激励内容和手段的有效运用才能产生持久而有效的激励效果。在实践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激励措施。

1. 事业激励。监狱是国家机器之一,监狱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我们所从事的是维护社会安定、惩治和改造罪犯的伟大事业,加强对民警敬业奉献精神的培养,用事业激励民警,会使民警产生旺盛而持久的工作动力。只有把所从事的工作视为一种崇高的事业,才能产生奉献这一事业的巨大动力。通过反复的宣传教育,民警提高了对工作性质、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激发起全身心投入工作的热情。

2. 目标激励。工作动力激发之后,还要根据监狱的实际情况适时地提出发展目标,激励民警为之而努力奋斗。我们在监狱组建初期即提出了两个阶段发展目标,第一阶段是打基础,理顺关系,形成一系列工作制度,为工作全面发展作铺垫。这一阶段目标实现后,又提出了重点开展规范化监狱建设的新目标,制定了监狱各项工作任务书,对民警工作逐月定期考核,增强了民警的责任心。由于目标设置合理,通过一个个小目标的实现逐步接近大目标,使民警产生向着这个目标不断前进的激励作用。

3. 制度激励。用制度规范民警的行动,是确保目标实现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激励民警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与此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严格按制度办事的民警及时予以表扬(正激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民警则予以批评(负激励),使制度成为一种持久的激励力量而发挥作用。制度激励中的奖罚分明,从正反两方面增强了民警遵守制度的自觉性。

4. 环境激励。群体环境对个人所具有的影响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一个良好的环境可以感染和激励个人,产生催人奋发向上的鼓舞力量。正因为此,我们通过培养和创造好的工作作风、好的队风、好的工作氛围来影响和带动民警,这是一种无形的力量。

5. 榜样激励。榜样的激励作用是至为重要的。首先是领导者的言行会对民警有较大影响,领导者自身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对下属才会有影响和和激励作用。其次,监狱提出要让党员成为民警群体中的一面旗帜,成为民警言行的一个标尺,成为监狱工作的火车头。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激励民警努力工作的催化剂。再次,是发挥先进人物的榜样作用,对民警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及时表扬,弘扬献身事业的敬业精神,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使民警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在实际工作中,各种激励手段是相互联系、环环相扣的。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把它简单分开,而要齐头并进,才能收到良好的激励效果。具体地说,应该处理好激励与管理的关系,掌握激励的三个原则。

(一)正确处理激励与管理的关系。

激励是管理的一个方面,很难设想完全摒弃激励的管理是一个有效的管理。激励是一个领导者、管理者的重要工作方法之一。激励,无论是正激励还是负激励,都是一种管理手段,是对被激励者的一种激励、肯定、鞭策或警告。激励的手段可以成为我们工作向前推进的助动器,推进我们不断地向更新、更高的目标攀登。

(二)在激励过程中要坚持三个原则。

1. 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

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除了生理、安全、社交需要以外,还有追求尊重和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因此,我们在实施激励过程中,要坚持精神与物质激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做到二者并举,既承认客观物质利益又倡导无私奉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趋势,有其积极合理的一面,但也不可避免地有其消极的一面,坚持上述原则就能使激励起到良好的效果。因此,民警工作动机和积极性发挥,必然有经济的因素,适当的报酬,满足一定的物质需要,从而心情舒畅,工作努力。

2. 根据不同对象设置不同的激励目标、手段的原则。

每个人的能力有大小,每个人的文化、阅历、经验各不相同,存在较大差异,每个人所处地位、环境不尽相同,需求也不相同。因此,要根据各人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的激励,调动民警的积极性,才能达到激励的目的。

在工作中,我们针对有的民警爱好学习、研究、思考的长处,让他负责分类改造课题,并且提出课题研究要求与目标,充分肯定和满足其合理需要,创造条件让他开展工作。这样的激励,其实也是引导民警不断实现工作目标的过程,有利于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使民警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3. 适时适度原则。

在激励过程中,既要使激励的内容、方法正确,又要力求激励的时机、力度事宜,使激励对工作形成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