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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实现“一键”统一电子报备

发布时间:20年02月07日 信息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 编辑:饶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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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晨 张昊

记者近日从司法部获悉,自今年起,地方性法规实施统一报备。基层报备工作人员可登录“全国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一键”实现地方性法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报备。

此前,地方性法规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司法部分别建立的报备系统进行电子报备。2019年5月,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有基层同志反映,同一件地方性法规分别向两个部门进行报备,虽属于法定职责,但具体操作上要通过两套电子报备系统,根据不同工作要求提交报备材料,程序略显繁复。2019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地方性法规统一报备工作的通知》,对如何做好地方性法规统一报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这是自1987年备案审查制度建立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首次联合发文对法规报备工作进行部署,对提高报备工作规范化、便捷化、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对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该平台运行一切正常。下一步,司法部将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密切关注系统运行情况,根据地方反映的问题对平台及时修改完善,确保报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