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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6年08月23日 信息来源: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党委 编辑:王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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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机关党委

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监狱管理局党委关于开展“四项治理”的工作部署,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加以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绩效办

              (机关党委代章)

             2016年7月19日



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深入开展

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兵团党委、兵团监狱管理局党委关于开展“四项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兵直机关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指导方案》(兵机绩发〔2016〕3号),为深入推进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兵团监狱管理局党委中心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严从实查处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解决一些处室“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和部分机关干部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庸懒散拖、执行政策“中梗阻”等问题。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着力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努力造就一支具有“四个铁一般”的机关干部队伍,为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更好履行职能、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政务和发展环境。

二、治理重点

一是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工作中借口规定多、约束多不干事,出工不出力,没有落实首问负责制度;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有上访就闪,当“甩手掌柜”;怕干得多出错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工作中遇到的难事视而不见;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懒政怠政、不思进取,“为官不为”、“为政不为”;对本处室或所负责领域工作人员不敢管、不愿管,怕得罪人,而是捂着盖着、得过且过。

二是廉而不勤、勤而无效。面对繁重任务,不着急、不上心,导致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工作延误;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办不成事了;办事拖沓、效率低下,不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在大事、要事、急事办理上,不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打着按程序办的幌子慢作为,导致“群众急、办事人员急、领导不急”的“中梗阻”问题。

三是“踢皮球”、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面对严格的纪律约束,觉得不适应,遇事推诿扯皮,让基层民警跑断腿、转圈圈;特权意识、官僚作风严重,任性耍威风,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不正确履行行政执法权,不服从安排,八小时以外工作讲条件、讲待遇。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集中教育,自查自纠

(一)集中教育动员。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国务院、兵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针对突出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二)认真开展自查。采取群众提、自己查、上级点、互相找等多种方式,收集意见、查找问题,形成机关干部个人问题清单,清单所列问题要对事对人。针对清单,动真碰硬组织整改,务求实效。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从严问责

(一)开展明察暗访。机关党委牵头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加强通报曝光,督促解决问题。

(二)从严教育惩处。各处室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明纪律,从严问责,通过抓不落实、慢落实的事,来追究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与个人绩效奖励挂钩,发挥震慑作用。对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的干部,要组织再学习、再培训;对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要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直至免职处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

(一)制定完善办事规范。制定和完善处室服务基层、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办事规范,并列出办事“负面行为清单”,明底线、划红线、指出高压线,教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信力、执行力。

(二)制定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各处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处室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强化问责执纪监督。着力引导所属人员讲看齐、善作为,形成从严从实、说了算、定了干、马上办的工作作风,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四阶段:检查考评、总结评估

(一)开展自查自评。处室领导干部要结合本处室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于12月15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报机关党委。

(二)总结提高。认真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开展“回头看”,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处室是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处室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督促处室其他领导干部及所属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

(二)督促工作推进。

1.8月30日前完成处室和个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并报送《处室自查情况》;

2.10月30日前制定整改措施并报送《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

3.11月30日前报送制定或完善制度的相关情况。

4.12月15日前将处室领导干部《自查自评》报告报机关党委。

以上有关材料报送至机关党委508室。

(三)创新民主评议方式。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多种形式,加大满意度测评力度,将群众投诉受理、督促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测评重点。

(四)抓好统筹结合。把“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治理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年”活动、“爱岗敬业、爱局如家”活动月结合起来,与其他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党委中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抓好舆论引导,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负面典型,推动专项治理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高压态势。

(六)纳入绩效考评。各处室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2016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分值10分。具体考评细则见附件。

附件: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考评细则(分值10分)




附件

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领导干部

“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考评细则

(分值10分)

1.处室未开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并未按时报送自查情况报告的扣2分。

2.处室和个人未制定整改措施,并未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的扣2分。

3.处室未制定或完善行为规范等制度,未按时报送制定或完善行为规范等制度情况的扣2分。

4.处室领导干部未按时报送“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评报告的扣2分。

5.处室及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被投诉经查实的,每起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