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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警高专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19年08月27日 信息来源: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编辑:饶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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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系兵团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秉承“崇法明理、忠诚奉献”的办学理念,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办学方针,突出“文能办案、武能擒敌”的办学特色,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现开设刑事执行、法律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司法助理、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社区矫正,法律文秘、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民事执行共计12个专业。学生入校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服,实行警务化、半封闭式管理。学校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养成教育和专业素质能力培养,努力为自治区、兵团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政法人才。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元/年)

面授地点

授课方式

学制

1

刑事执行

46

3300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全日制在校就读

 三年

2

刑事侦查技术

46

3300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全日制在校就读

三年

三、招生对象

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均可报考。已参加高考(含普通高考、三校生高考)报名、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除外。

第一阶段(2019年8月21日-8月30日)仅限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报名。其他人员在第二阶段(2019年11月)报名,具体事宜由兵团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报名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新疆工作总目标,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2.招生对象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出生年龄在1989年8月31日之后)。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含职高、中专、技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毕业生或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

4.具备较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

5.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6.视力:两眼无色弱、色盲、矫正视力在5.0以上。

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无口吃、两耳无重听、无纹身。

7、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警校警体训练。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并被录取(含三校生高考)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4.在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学制和学历

学制:3年

学历: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

六、培养方式

采取全日制在校学习形式,周一至周五实行警务化、半封闭式管理。

1.培养方案:总学时数不低于28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

2.教学模式:采取集中教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3.考核评价:综合运用考试、素质评价、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并达到合格要求的给予毕业。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8月30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新疆招生网站(http://www.xjzk.gov.cn)高职扩招报名考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录入报名信息,报名同时填报志愿,每位考生限报我校的1个专业志愿。(招生计划见新疆招生网)

2.打印登记表:网报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四份。

3.资格审核: 9月5日前考生依据自己的身份类别,持四份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兵团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由户籍所属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型职业农民由户籍所属的师市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属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进行审核;自治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由所在县、市人社部门,新型职业农民由所在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退役士兵由所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别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盖章后兵团考生将一份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交所属的师市教育局备案。

4.现场确认:考生在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已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就业地)的各地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考试费。(注意:只完成网上报名而未进行资格审核、备案(兵团考生)、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八、学校审核

报名通过考生请加入兵团警校高职扩招QQ信息群(QQ群号:530332904),并于9月1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参加测试。

1、考试资格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2)两寸照片两张(准考证用);

(2)准考证(现场打印);

(3)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

(4)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

2、申请享受扩招优先录取资格材料:

(1)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可以查询验证)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

(2)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书、优秀士兵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证明;

(3)符合本文“十一 录取(三)优先录取原则”的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参照《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基[2018]43号)执行。

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试形式

(一)考试方式:学校采取“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体能测试+文化综合素质考试”对考生进行考核。

1.职业能力测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面试专家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方法能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四方面内容。

2.体能测试:女子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0米x4往返跑;男子10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米x4往返跑。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的评分标准记分。

(二)考试成绩:首先要求体能测试达到合格,其次计算 “职业能力测试(100分)+文化综合素质考试(100分)”两部分成绩之和,总成绩200分。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点: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进行(新疆五家渠市前进东街158号)。

考试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10时,下午:15时(均为北京时间)。

十、体检

报考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一、录取原则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数优先”的原则,首先是体能测试达到合格的考生,其次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符合“十一录取(三)”优先录取原则”中任意一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公示(公示7天)。

4.录取: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平台查询,我校根据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

5. 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专业。

(三)优先录取原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享有优先录取政策:

1.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者;

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

3.凡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者,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证;

4.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人社、科技、共青团等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省级或各行业协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十二、奖、助、贷 助学政策

1.报到入学退伍士兵符合相关文件学费补偿代偿标准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学费补偿代偿。

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3.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等。

十三、毕业及学历

学习期满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四、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两周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组织工作

1.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高职扩招工作实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兵团教育局双重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94-5821172

 十六、考点地点及联系方式

1.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前进东街158号     

联系人:程 圆

联系电话:0994-5822201

兵团警校高职扩招QQ信息群(QQ群号:530332904)

传真:0994-5824220

十七、附则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我校所有,内容以我校已备案的招生简章为准。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