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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19年09月10日 信息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饶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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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瑞雄

近日,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师市、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咬定为期三年目标不放松,按照中央督导组要求,聚焦反馈指出的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六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力有效整改问题,以整改的成效助力兵团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切实提高、问题整改稳步推进、打击实效显著提升、源头治理持续强化、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一是政治站位方面,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专项斗争作为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压紧压实兵团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依法严惩方面,完善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核查机制和分级核查责任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与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大重大案件攻坚力度,组织开展涉黑涉恶案件法律政策适用情况“回头看”;完善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诉快审机制,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指导;建立涉黑涉恶资产查控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处置流程。三是综合治理方面,以承接地方社会管理及行政执法职能为契机,完善兵团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建立行业整治与追责紧密结合的机制;建立健全行业部门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反馈、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四是深挖彻查方面,确定一批见黑见恶不见“伞”的重点案件,深挖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健全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线索移交、协同办案机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强化对大案要案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分析、联合攻坚,建立健全“打伞破网”会商研判机制。五是组织建设方面,严格规范连队“两委”换届选举,把好基层连队党员干部“入口关”;按照“一连一策”要求,建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清单;大力推进“五位一体”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挂钩抓建工作;加强连队(社区)“两委”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推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六是组织领导方面,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规范性建设,提升各级各部门扫黑办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大力宣传兵团推进专项斗争的积极成果、督导整改的最新进展、深挖彻查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群众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增加线索来源,提高干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改成效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内容之一。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树立“一盘棋”思想,落实职责,密切协作,加强工作联动,注重信息共享,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聚焦问题整改,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做到真改、实改、严改。同时要举一反三、由点到面,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强化综合治理,以督导整改为动力,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高潮。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依法严惩,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并不断引向深入。

《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倒排进度、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