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效率,机关党委决定于2016年8月,开展第六个“爱岗敬业、爱局如家”活动月(以下简称“双爱”活动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年”、“纪律教育年”、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坚持集中整治、以月促年,坚持统筹兼顾、抓好结合,积极倡导“爱岗敬业、爱局如家”、“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理念,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氛围,带领机关干部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共同建设文明、高效、美丽、平安的兵团监狱局机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第六个“双爱”活动月领导小组。
组 长:程克强
副组长:闫波成、刘 斌、赵大福、樊 凯
成 员:刘 军、刘江辉、李维民、王满才、李江平
周德顺、徐旭东、徐华然、缪 春、宁光新
李伊红、马建军、陈 燕、常天平、崔 勇
葛存乔、王文活、张 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工作处。
三、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深化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1.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1921.7—2016.7)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1936.10—2016.10),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朗诵红色经典诗歌,讲述红色经典故事”活动。
2.对机关党员干部手抄党章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手抄党章展评活动。
3.将机关党员佩戴党徽徽章情况纳入机关警务督察和绩效考核明察暗访工作范畴,对未按照《关于机关党员佩戴党徽徽章的通知》(局机党发〔2016〕46号)要求佩戴党徽徽章的党员,视为不按规定穿着警服,扣除所在处室警务督察相应分数(每人次1分),督促机关党员“亮”出党员身份、“亮”出党员责任、“亮”出党员风采,立足工作岗位、发挥先锋作用。
4.督促各党支部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创新方式讲好党课。
(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机关。
1.以《国学经典选粹(二)》为主要内容,开展第四届民警读书活动。组织机关民警“品学诵读一部国学经典、认真聆听一堂精品课程、亲身体验一回国学氛围”,适时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
2.利用一楼大厅LED显示屏,继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每周一句经典”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贯彻落实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以各处室工作秩序、工作纪律、内务卫生、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加大警务督察和明察暗访力度和次数。
2.严禁在办公大楼内吸烟,严禁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一经发现直接给予纪律处分。
3.督促各部门领导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杜绝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
4.严肃会风会纪,凡召开机关大会,部门主要领导要带领所属人员在指定区域内依次就坐。
5.以“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揽功诿过、相互推诿扯皮”,“为政不廉、吃拿卡要、权力寻租”为重点,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
6.完善《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管理效率考核标准(30分)》。
(四)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机关稳定。
1.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组织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电影。
2.积极配合政治部宣传教育处,举办一期以加强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讲堂”。
3.加强反恐维稳形势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民警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稳定之弦不放松、不动摇。
4.做好应急处突大队值班排班、人员调配、执勤督察、器材维护管理工作,完成好重大节假日、敏感期期间机关的值班备勤工作,维护机关安全稳定。
5.加强对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消防安全检查。对局机关的房屋租赁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签订房屋出租责任书。
(五)关注机关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1.邀请专家,举办一期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2.为机关综合办公楼配备擦鞋机。
3.为各处室配备健身脚踏车、振动按摩器等健身器材。
4.通报机关干部2016年上半年年休假执行情况,督促各处室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四、工作要求
1.“朗诵红色经典诗歌,讲述红色经典故事”活动、手抄党章展评活动、第四届民警读书活动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每项活动开展的具体时间,机关党委将另行通知,各党支部可根据实施方案,提前搞好动员,确定参赛名单及参赛作品。
2.各党支部、各部门要组织所属人员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活动月取得实效。
附件:1.《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朗诵红色经典诗歌,讲述红色经典故事”活动实施方案》
2.《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手抄党章展评活动实施方案》
3.《兵团监狱管理局机关第四届民警读书活动实施方案》
机关党委
2016年8月1日
附件1
“朗诵红色经典诗歌 讲述红色经典故事”
活动实施方案
时 间:2016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 点:一楼会议室
一、组织形式
以支部为单位,选派两名同志参加活动,其中1名同志朗诵红色经典诗歌,1名同志讲述红色经典故事。由机关党委邀请人员组成评委小组,依据《评分标准》对16名选手进行打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1名,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评分标准:
1.作品契合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
2.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流畅;
3.精神饱满,姿态大方,感情充沛;
4.背景音乐与所朗诵的诗歌、所讲述的故事相互协调、搭配恰当。
附件2
手抄党章展评活动实施方案
时 间:2016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 点:一楼大厅
一、组织形式
以支部为单位,督促所属党员干部完成手抄党章任务,在此基础上收集、筛选、报送优秀手抄作品(每支部参赛作品不少5幅)。机关党委邀请人员组成评委小组,评选出优秀组织奖1名,个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机关综合办公楼、兵团监狱微信平台、兵团监狱政务外网进行展出。
二、作品要求
1.参赛手抄作品必须为本人创作,且为原件;
2.参赛手抄作品书写形式不限、字体不限,钢笔、水性笔、毛笔等创作工具均可;
3.参赛手抄作品大小、篇幅不限,摘录党章某一章节或某一段落均可。
附件3
第四届民警读书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品学诵读一部国学经典、认真聆听一堂精品课程、亲身体验一回国学氛围。
二、具体措施
1.发放必读书籍。向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配发由政治部宣传教育处编印的《国学经典选粹(二)》,作为第四届主题读书活动的必读书目。该书内容丰富,收集《诗经》《忠经》《颜氏家训》《孟子》《礼记》《文心雕龙》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中的精粹之作,按照典籍内容划分为爱国篇、治家篇、修身篇、谋事篇、生活篇,并对原文内容进行注释、翻译以及解析,使之通俗易懂。
2.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专家举办国学专题讲座,对《国学经典选粹(二)》有关篇目进行深入讲解,提高学习兴趣,加深学习效果。
3.交流心得体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读书心得交流会,联系实际谈感受,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获,使“一人谈体会,大家受启发”。
4.开展知识竞赛。每支部选拔3名同志,组队参加机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根据竞赛答题得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若干名,给予一定精神物质奖励。